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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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1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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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景雁湖生态健康文旅小镇”的命名公告
  根据衡南县地名委员会的批示,经实地考察后认为依据地名命名的有关规定,衡阳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衡南县云集镇与松江镇交界地段,临近衡阳南岳机场及拟改线的322国道旁的旅游度假区项目拟定名称“汇景雁湖生态健康文旅小镇”符合2014年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衡阳市地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同时也符合《实施细则》中第三章地名标准化处理所要求的具体技术规范,未发现重名、同音、或者明显不当之处。经确认,拟同意其开发项目命名为“汇景雁湖生态健康文旅小镇”。

  特此公告

  衡南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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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杜克 举行会谈
中央军委举行晋升上将军衔警衔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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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景雁湖生态健康文旅小镇”的命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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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公告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信息系统相关业务暂停公告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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