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的文件精神;具体调整内容为:变更登记(产权变更、抵押变更、地役权变更)、更正登记(依申请更正、依职权更正)的登记费调整为0元;单独核发车库、车位、储藏室的不动产证的,登记费由550元调整为80元。其他非住宅、住宅相关登记费维持不变。
在本次收费调整中,夫妻加(减)名,按变更登记办理;房产证换不动产证,按变更登记办理;国土证换不动产证,根据情况办理;两证齐全换不动产证,按变更登记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按转移登记办理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