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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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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5.5万吨/年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5.5万吨/年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在现有厂区空地内建设年产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内容包括:5万吨/年亚氯酸钠项目、5000吨/年2-乙基蒽醌项目的建设。

  亚氯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碱洗吸收装置及二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2-乙基蒽醌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尾气采用碱洗装置吸收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进入低温等离子体废气净化设备,再进入碱洗塔吸收处理;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废渣妥善处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建设的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环评报告书认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工作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eiabbs.net/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91

  ㈡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DYjFUxzT4Ou4vmIbxuTw

  ㈢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07347687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9-5158862

  电子邮箱:299116702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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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5.5万吨/年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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