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8198707103011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坐落在:衡南县三塘镇环城南路(同兴花苑2栋)401室,房产证号为:南房权证字第18013333号;国土证号为:南国用(2010)字第0214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秋捷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