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
430422196011043370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3337,地址:石鼓区进步花园C栋北头第二空〕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顺昌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