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下达的资金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到51个贫困县,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由县级自主整合使用;二是贫困村扶持资金,安排到相关驻村工作队驻点村、军队扶贫村等,用于脱贫攻坚相关项目。通知指出,请各地在接此通知后,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和相关驻村工作队沟通衔接,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相关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