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洪山中队民警在X010线花桥镇石丘村路段设卡检查。16时31分,一辆黑色越野车由东向西行驶而来,当驶至距检查点约100米时,该车突然快速掉头。执勤民警遂感蹊跷,立即启动警车跟踪前行,并喊话示意停车检查。该车不但不停反而东拐西躲,最终民警在一村道上将其逼停。开车的女驾驶人神色慌张、脸色红润,民警怀疑其有酒驾嫌疑,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经查,陈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在练考科目三。当日中午,陈某在朋友家吃喜宴喝了几杯啤酒,散席后凭着酒劲独自驾驶自家的车上路练车,以为就在家门附近不会遇上交警检查,不料被交警查个正着。
目前,衡南县交警部门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饮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对陈某合并处以3000元罚款,并对其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