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开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意见(草案)〈简称意见(草案)〉、2019年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建设“五型”机关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制订意见(草案)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次创新尝试。指导思想是,督促被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行力,为衡阳的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统一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做好做出成效。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和方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草案)、2019年度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方案(草案)。会议认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是为人民代言。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在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中,加强领导、指导和督导,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和办理工作质量,推进衡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决定,3月22日举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晏华衡、伍清明、谭敦龙、侯明星、邹致和、李艳丽,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