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为落实《若干意见》规定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重申城镇小区应依标配建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同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