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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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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9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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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特药政策实施2年多来——
市本级503名大病患者“受益匪浅”
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医保支出达1107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彭南极)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切实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按照省里部署要求,我市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大病特药政策。截至目前,市本级已为503名参保患者支付大病特药费用1107万元,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

  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市制定了大病保险特药经办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将该项工作列入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市医保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突出便民,简化程序,实事求是,人文关怀,严格把关,强化审核”等举措,稳步推进大病特药工作,让广大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到医保政策福利。

  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7月31日,市本级享受大病特药待遇的参保患者共计503人,其中76人享受待遇超过1年以上;特药总费用达1640.4万元,其中由医保基金支出的特药大病费用达1107万元。此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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