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8198611191010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240584, 地址:蒸湘区延安路产权大厦60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友年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