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乃喜庆之事,如果报警或者与要钱者纠缠不休,势必破坏喜庆氛围,这也是很多受害人宁可花钱买平安也不报警的原因。作恶者也因此肆无忌惮,而公安机关未接到报警,自然未必介入此事。长时间纵容、无视的结果,自然会让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地痞无赖式小恶滋扰群众安宁。
建设法治社会,就该“不以小恶而纵容”。进一步而言,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也该通力协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有力地惩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恶,以免行为人有恃无恐地持续侵害不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进而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不至于对这些随意滋事的小恶行为无可奈何,忍气吞声。(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