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刑罚有500余种。最初的“刑”指肉刑、死刑,“罚”指以金钱赎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相传, 尧舜时,“无制令而民从, 不施赏罚而民不为非”的原始秩序逐渐被“伯夷降典,折民惟刑”所取代。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酋长为了驱使氏族成员勇敢作战以夺取胜利,首先制定了军法,这也就是古代刑罚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