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10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权利人:曹卫华

  身份证号码:430404196305020542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2033405,地址:石鼓区胜利路10-12号胜利大厦501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卫华  

  2018年4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新版健康城市 评价指标体系发布
“铁血丈夫”林觉民
预计今年整体流行强度 将高于去年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公 告
林权证声明作废公告
公 告
关于吴雪洋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作废公告
关于王柏诚不动产继承的公告
临时检修停电预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迁坟公告
衡阳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第三十期“热线问政”活动专题预告
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声明 2018-04-10 2 2018年04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