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协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和该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东平分别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两年来,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通过落实宣传教育责任,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入心入脑,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强化案件调解,拓宽维权途径,让消费者维权更便捷、更有效;通过整合相关维权力量,形成最大维权合力,提供多领域维权支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宣传教育 履行首项职责
近两年来,市消委紧紧围绕中消协的年主题,坚持依法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模式,确保首项职责落到实处。
市消委以“3·15”活动为契机和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每年3月14日和15日,市消委、各县(市)区消委以及各分会都会选择在人流量大、人员集中的场所,举行大型的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2017年3月15日,市工商局、市消委组织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等45家政企单位,在莲湖广场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除了现场活动外,市消委向消费者发放问卷调查上万份,倾听消费者的消费心声。市消委利用自主网络维权平台——“衡阳市消费维权网站”宣传消费维权有关知识,报道“3·15”各项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衡阳日报》通报了衡阳市2016年十大打假、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了“电视购物要做到‘三注意’”“警惕网络传销披上‘电子商务’新外衣”等消费提示,通报表彰2015—2016年度衡阳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
以“五进”活动为主线,全市消委系统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厦、进社区”消费教育活动,宣传新《消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讲授消费知识。2016—2017年开展“五进”活动,组织讲课318堂,听课人数达4万余人。去年6月23日,市消委积极配合省消委在我市莲湖广场举行了“湖南省互联网消费教育‘进商厦’”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我市互联网消费教育活动的序幕。
市消委每年组织两次培训,上半年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下半年对消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内训,两年来共培训人员408人。两年来,全市消委系统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126条,涉及旅游、美容美发、通信、金融、汽车、食品、药品、保健品等行业。
以消费维权网站为平台,为消费者“刷新”维权知识。2016年9月28日,衡阳市消费维权网站正式上线,提供新闻资讯、消费维权、消费教育、我要投诉、我要咨询、和解平台等六大区块支持,成为消费维权的新渠道和新平台。2017年4月10日,市消委开通“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借用新的社交网络将消费维权知识推送到消费者手中。
强化案件调解 拓宽维权途径
搭建网上投诉、调解平台,消费纠纷解决驶入“快车道”。从消费维权网站上线到2017年12月底,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逾1468人次,解答法律法规问题416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3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9万元。“网站的上线,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成本高、不及时等问题,大大提高了消费维权效率”。
两年来,市消委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4次,接受消费者咨询416人次,组织法律知识讲座3次,参加消费维权案例调解47件,为129位消费者提供法律知识援助。
加大投诉处理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两年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28件,调处1712件,调解率为9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6万元。市消委于2017年2月14日受理消费者张某、罗某的小客车被错加油案件,立即组织投诉人张某、罗某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衡阳分公司负责人调解,并确定委托检测鉴定事项。根据鉴定结果,市消委又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被投诉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6.5万元,并支付鉴定费1万元。
强化监督职能 赢得社会好评
为落实好新《消法》所规定的“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的要求,市消委积极主动作为,探索监督新模式。2017年3—6月,在市消委的指导下,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中国电信常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宁分公司等6家公用企业进行消费者评议。通过这次评议活动,促使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自主维权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诚信守信、消费无忧”的市场环境。
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行业商品服务质量抽查和检查。2016年,市消委积极配合衡阳市交通部门,参与汽车营运违法行为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汽车运营商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向检查组提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2017年,积极配合工商、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等行政执法单位,对食品、药品、保健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提出了规范性建议。
此外,这两年市消委作为消费者团体代表,参加衡阳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衡阳市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等听证会,市消委在听证前积极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并提出有益的建议,调价后还组织相关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消委系统聘请义务监督员100人,补充监督力量,并对义务监督员的职责、行为、监督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两年来,市消委收到消费者感谢信或表扬信86封、锦旗12面。
强化组织建设 提高队伍素质
市消委充分发挥消委会各组成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各方维权力量,形成维权合力。市消委秘书处定期召开常务委员会议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商议和解决事关消费者权益的议题和问题。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市消委的工作,专题研究,解决人力、财力等问题。市财政局给予工作经费保障。市质监局对投诉的商品及时检测。市发改委积极处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烟草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消费者的维权工作。
为强化市消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市消委建立和完善了《受理消费者投诉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会员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风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十项制度。
两年来,市消委组织86个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消委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志愿者学习新《消法》,及时解析“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的义务,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的反悔权、加大消费者的欺诈赔偿”等新概念。通过法律法规知识、处理投诉知识的培训,基层维权人员依法维权、调解消费纠纷、协调和服务、观察分析等能力得到了提高,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