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抓法治建设,归纳起来就是4个字:依法治安,也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依法治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二是严格法治制度程序,三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大力加强执法保障。
提升法治意识方面,以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为主阵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抓安全监管的意识,以及企业负责人依法管安全和广大职工群众依法保安全的意识。
严格法治制度程序方面,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各级安监部门每年年初制定执法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年严格依据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所有执法检查均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要求实施,即时录入行政执法系统;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必须经过部门法制审核或集体讨论;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活动,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执法保障方面,市县两级安监部门为每个科(股)室和执法大队配备了执法仪,以及矿山、危化、烟花、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等专门检验检测装备,基本能够满足日常监管执法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各级安监部门为本级政府执法部门,同时明确安监部门将统一执法标识和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