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于2009年8月17日在我中心进编以来,并未在我中心工作,现通知你于2018年1月5日前到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我中心将依法对你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取消你在我中心的编制。特此告知。
衡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