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按照市政协的安排,驻市中院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正式进驻市中院。针对小组成员多为非法律专业人员、对法律业务比较生疏的现状,小组长3次举行法律业务培训,把相关法律规定资料下发小组成员,为大家更好地在审判机关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奠定基础。在参加受派单位为期3个月的司法巡查活动中,该民主监督小组6次汇集各小组成员参与司法巡查基层法院的情况,并协商社情民意2次、业务培训2次、协商监督建议书2次。
同时,该民主监督小组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通过社情民意、委员提案、民主监督建议书等形式向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反映,有效促进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民主监督小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写出了《人民陪审员不得成为人民陪执员》的社情民意,被省政协采用并上报全国政协。
该民主监督小组积极督促市中院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市中院在承办提案《关于主动作为、深挖潜力、着力破解执行难的建议》时,出台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456件,执结6794件,执结率71.8%,执行结案标的50余亿元。该民主监督小组提出《关于加强执行监督,督促常宁市法院、珠晖区法院依法分别执行文忠、唐再兴申请执行案的建议》民主监督建议书后,市中院向相关的基层法院下达了督促执行令,市中院执行局到基层法院现场督办,效果很好。
市政协驻市中院民主监督小组
开展民主监督 促进法院工作
■本报记者 武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