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捐房产,“百年”后献器官
■本报记者 金明达
蒸湘区立新二社区居民贺宗武虽然已经近古稀之年,耳朵还有些背,但说起自己的信仰,他掷地有声地回答:“学牛做牛,吃草产奶,践行奉献一生的诺言”。
作为一名老党员,贺宗武总是把无私奉献、服务群众当作自己的责任。从13岁到69岁,他坚持义务支教,从小学启蒙到职工大学,从农村扫盲到技术培训,默默坚守了56年。正是坚守这份“奉献”的信仰,他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名道德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湖南最美志愿者。
退休后,他也没闲着,主动发挥余热,承担着社区宣传员、文明巡防员、民情联络员、矛盾调解员的任务。社区来回巡逻、义务捡垃圾、热心化解矛盾……风雨无阻,年年如是,无一缺勤。
贺宗武家中的家具早已陈旧不堪,但他毫不吝啬,坚持每年至少捐出一个月的退休金用于慈善事业,不管哪里发生灾情,或者谁遇到困难,他都慷慨解囊。
有人问贺老为什么不多为自己想想,他却回答说:“年纪大了,没必要追求物质生活上的享受,实现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梦需要年轻人,能为他们提供帮助,我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2013年7月,在说服妻儿后,贺宗武写下遗嘱,将坐落在闹市的一套90.14平方米的房子无偿捐献给蒸湘区立新二社区党支部。
一年之后,贺老又毅然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字,百年之后将肾脏、肝脏、心脏、角膜等8种器官全部捐献,同时注明:“遗体如果可作为科学研究,也不例外”。
贺老对家人说:“读了这么多年马克思主义哲学,跟党走了一辈子,捐房产就当是交最后一笔党费。如果我的遗体和器官能够发挥作用,有益于社会,这就是我一生中获得的最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