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由中小学校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评审机构评审时进行复审。
建立职称评审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
今年评选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
(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