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头戏,被称为司法改革的中的“牛鼻子”。
我们必须在六个方面抓好落实:建立审判监督权力清单制度,明确院庭长在程序事项审批、审判工作综合指导、裁判标准统一、审判质效监管等方面工作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推进司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类案件各类人员的权责配置标准、诉讼服务标准、司法裁量标准、案件质量标准和办案业绩评价标准等;完善特定类型个案的监督,建立特定类型个案甄别机制;大力推进案件质量评查,保障案件质量;健全干预过问与独立办案之间的阻断机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