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垃圾处理路径。而广州上述草案提出的“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多产生多付费”本就是公平收费的应有之义;而“分类垃圾少付费”则有利于激发市民的垃圾分类热情。
当然,全面实施垃圾计量收费制,对居民和管理者都是一种考验。对居民的考验是,会不会为了少掏垃圾处理费而逐步建立起环保意识;对城市管理者而言,则需要考虑如何有效防止部分居民,在趋利性作用下偷倒垃圾以及还需要哪些软硬件来支持制度的推行。值得注意的是,要规范上千万市民的行为,同时统筹各个环节的衔接并非易事。对此,相关部门要有心理准备,既要有耐心也要有信心。(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