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海强)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清明率市人大城环资委赴市直有关单位和城区部分物业服务项目,对《关于加强我市城市物业管理的议案》进行跟踪督办。
2016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将该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当年12月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城区物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我市将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初审等市本级行政监管事项下放到各城区政府,构建了以市、城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为主体的四级网格化物业管理工作格局。针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我市鼓励建设单位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并邀请街道(乡镇)、社区(村)、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较好地保障了移交的物业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今年以来,我市城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以上。
伍清明对该议案办理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各方坚持不懈共同把物业管理工作抓好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