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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2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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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市检察院继在全市7家龙头非公企业和组织挂牌建立首批“检察联络站”“流动维权岗”后,再有务实之举——

  上门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本报讯(记者 易成章 通讯员 朱叶)今年,市检察院为延伸检察职能,精准服务非公企业,曾在全市7家龙头非公企业和组织挂牌建立了首批“检察联络站”“流动维权岗”。9月8日下午,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率多名检察官来到其中唯一一家挂牌的非公经济民间组织——衡阳市福建商会走访调研,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获悉,市检察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在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后,就如何立足职能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打造检企“亲”“清”关系,开展了许多创造性的工作。同时,正努力探索构建检企沟通专项平台,实现服务企业的智能化、常态化。

  座谈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企业家代表详细介绍了市检察院在商会“设站建岗”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模式,讲解了涉企职务犯罪预防相关问题。企业家代表则提出了企业或其个人面临的法律难题,检察官均当场解答,或给予解决建议或落实责任人员。

  衡阳市福建商会会长游晨辉表示,衡阳市检察院是在福建商会“设站建岗”的首家政法机关,这种“送法上门”式服务,企业期盼已久。法律服务已经成为民营企业最希望从政府部门得到的服务项目之一,希望活动能够长期开展并真正为企业解决难题。

  衡阳市福建商会成立于2011年10月12日。近来年,商会规模不断扩大,商会现有会员企业269家,独立会员121名,会员企业在衡投资总额高达600多亿,涉及21个行业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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