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430404196512070016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08123539(房产)2012B-08-54144(国土),地址:蒸湘区芙蓉路22号人行花园4、5、6、7栋801室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魏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