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指导的重要指标包括: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督查指导的重要测评点共有13个:社区志愿服务,医院志愿服务,机场、车站志愿服务,公交车总站、长途汽车站志愿服务,广场公园志愿服务,交通路口志愿服务,景点(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志愿服务,群艺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志愿服务,窗口行业、政务、出入境大厅志愿服务,营业厅志愿服务,银行网点志愿服务,城乡所属乡镇、村(社区)志愿服务,主要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古遗址、古建筑志愿服务。
2017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年,督查指导期间,督查组发现问题将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屡次整改不力的单位,市创城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问责办法》,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