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金红,男,于2017年5月13日在耒阳市神龙广场捡拾,捡拾时约15岁,圆脸,散发,穿红白色校服,患有精神方面疾病。
阳家斌,男,于2010年12月30日在耒阳市公安局老大门捡拾,捡拾时约7岁,方脸,小眼睛,轻度弱智。
阳军,男,于2011年2月27日在耒阳市灶市办事处红眼塘捡拾,捡拾时约8岁,着黄色上衣,蓝色裤子,驼背,重度脑瘫。
以上儿童系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起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中心联系认领,将确定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社会福利中心联系电话:0734—4317035。
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7年6月28日
阳秋月,女,于2014年8月12日在耒阳市长坪乡捡拾,捡拾时约11岁,脑瘫。
阳陆明,男,于2015年9月21日在耒阳市福利院大门口捡拾,捡拾时约1岁,圆脸,着睡衣,弱智。
阳保年,男,于2016年8月4日在耒阳市五星牌金星社区捡拾,捡拾时约6岁,着灰色T恤衣服,灰色裤子,光头,患有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