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在市人大系统“6·25为民服务日”活动座谈会上,我被评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能够获得这个荣誉,我非常自豪,因为没有辜负大家的重托和期望!
回想起近10年的代表履职经历,我始终秉持“关心民生、收集民意、反映民声”,做到了“敢言、能言、善言”。
从2008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我一直把“建言献策”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提出议案和建议40余件。2012年2月,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我一连领了4个奖:被评为优秀市人大代表,提交的2个议案均被采纳并评为优秀议案,1个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
2014年1月,我当选省人大代表后,勤于思考,4年提出45件代表建议;敢于建言,每年花在人大工作的时间超过50天(次)。
2014年2月初,我刚刚当选省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就要召开。在短短的10多天里,我第一次参加省人大会就提出了《关于充分调剂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议》等6件建议,并跟踪督办,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关于充分调剂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议》被中国青年报、中新社等媒体报道后,先后有数百家网站转载,省政府据此修改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
自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先后提出有关司法公正、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议45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担任人大代表近10年,我先后共提出批评、建议和议案90件,每年花在人大代表履职的时间都在50天(次)以上,虽然因为履职用去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但我无怨无悔、义无反顾。
作为本届省人大唯一的律师代表,我经常被省、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参加立法调研、座谈活动,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法律修改、制订的调研座谈会就达20余次。
当了近10年人大代表,我深切体会到:每一位代表都应该认识到自己提出批评建议的重要性,以提出优秀建议来实现自身的价值,体现责任和担当,为民主与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报记者 李娟 采访整理)
代表简介
肖启斌,男,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衡阳居安民商事争议调处中心主任,衡阳市政府法律顾问,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