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评选的范围包括,凡在“五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在全市创建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工作中走在前列的,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均可参与文明(城市、城区)评选;凡是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含驻衡部队、武警部队),均可参与文明单位评选;凡是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和行政村,均可参与文明村镇的评选;凡是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干部群众家庭,均可参与文明家庭评选;凡是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均可参与文明校园评选。
评选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分别对文明县城(城市、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定为9月至11月,最终,评选出来的文明县城(城市、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将由市文明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