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质协字〔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审查、推荐,省质协编制了《2017年湖南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现下达实施,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评价目录范围内,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及评价细则要求的企业,均可填报《湖南名牌产品申请表》,按程序要求在当地市州质监局、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进行申报。
二、旅游服务(旅游星级饭店)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旅游局(委、办)受理,审查后,向市州质监局推荐,符合条件者由市州质监局统一汇总上报省质量协会。
三、各市州质监局、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应严格按照本评价目录要求,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基本条件者,不得上报。
四、进度安排
1、5月15日前,申报企业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报所在各市州质监局、旅游局、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审查。
2、各市州质监局、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于5月31日前,完成资料审查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质量协会。
3、6月1日至10日,由省质量协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6月11日至9月30日,由省质量协会组织安排各专业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将赴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用户调查评价。
五、各市州质监局、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上报申报材料须提供推荐企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可不需附件)一份,连同汇总表(附件5.1、5.2和5.3)务必于5月31日前送达省质量协会。逾期不予受理,也不接收申报材料的更换。
联系人:胡星
电话:14789794324
邮箱:
hunanzhijian@163.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B座201室
湖南省质量协会
2017年3月22日
附:2017年湖南名牌产品目录
一、纺织
西服(西裤),标志服(含职业服、校服),休闲服,童装,时装,裤装,纱(含纯棉纱、非含麻混纺纱),皮棉,纺织机械(工业缝纫机)。
二、轻工
纸制品,机制纸及纸版,烟花鞭炮,湘绣,日化产品(含肥皂、牙膏、洗涤剂、合成洗衣粉),日用硅酸盐(含日用陶瓷、日用玻璃、日用搪瓷、保温容器),打火机,梳(篦)子,食品包装材料,旅游工艺品,烟花鞭炮机械。
三、石化
农药产品(包括蚊香、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 、除草剂),胶粘剂(乳白胶),高分子材料及树脂(聚乙稀醇、聚氯乙烯树脂、溶剂型浸渍漆、轮胎及橡胶杂件、橡胶减震材料、聚丙稀、SBS、化学纤维、全氟聚醚等),硝酸铵,有机化工产品(甲醇、甲醛、有机溶剂等),搪瓷釉,化工助剂(如光引发剂,萤石粉)。
四、建材
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墙体屋面材料及建筑制品,防水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深加工产品。
五、冶金
钢管类(无缝钢管[地质专用、石油油管用、石油套管用、高压输送用、高压锅炉用、汽车半轴用等]、焊接钢管[水、煤气用、汽车自由轴用、变压器用等]),铸造生铁,焦炭(冶金焦、铸造焦)及副产品,铁合金产品(普通铁合金[硅铁、锰铁等]、特种铁合金[铬铁、钨铁、钒铁、金属锰、金属硅〈工业硅〉、钼铁、钛铁、铌铁、金属铬、电解锰、电解铬等]及特种铁合金),锰系列产品(四氧化三锰),高纯氧化钪系列产品,成套冶金设备,氮化锰,金属锰块、金属锰球,金属钒、五氧化二钒。
六、有色
铝锭,铝加工材(铝板、铝管、铝棒,铝带、铝箔等),铝合金型材,硬质合金,碳化钨(碳化钨粉、铸造碳化钨),氧化钨,钴粉及钴系列,钼系列产品,镉锭,锌锭,钴酸锂,铜材(铜粉),钛及钛加工材,氧化铋,稀散金属(镓、铟、铊、锗、硒、碲、铼),汞。
七、机械
汽车,汽车零配件及总成,高低压成套及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印刷机械,变压器,变压器辅助设备,互感器,风机,液压件,离心机,农用水泵,工业泵,双金属带锯,电度表,水轮发电机组,电力电瓷,电容器,食品加工机械,大型散装装卸输送设备,轮带产品,高压隔离开关,直饮水系统,桥架,地铁车辆,电力机车配件,复合减震元件,真空镀模设备,紧固件。
八、电子信息
数字产品,软件产品(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通讯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楼宇自控产品,票据打印机,锂电材料,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液晶显示屏和模块。
九、林业
纤维板,松香及其制品,木质活性炭,刨花板,竹木工艺品,竹凉席。
十、食品
酒类(白酒、啤酒),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小麦粉,大米,挂面,饮料类(含瓶[桶]装饮用水),湘味熟食(畜、禽肉类),罐头类,水果制品类,蜜饯,蜂产品类,麦芽糖。
十一、医药
生物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
十二、饲料
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
十三、服务
汽车服务,旅游服务(旅游星级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