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即疾控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确诊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全程管理的模式。
从2011年开始,我市逐步推行将结核病诊疗转向定点医院工作。在新型服务体系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地区新型结核病服务体系的组织领导和机构间的协调工作;为结核病服务体系实施结核病防治规划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等的支持;负责本地区新型结核病服务体系质量监控。疾控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监测肺结核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开展转诊追踪和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和健康促进工作。定点医院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病人在家治疗期间的督导随访管理。
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统筹、合理配置了全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和临床诊疗资源,让结核病患者享受到定点医院高质量的诊疗服务。通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和治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