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环保部门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的决定;对于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部门也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则拥有立案监督的权利。
《办法》提出,公安“110”报警平台也可受理环保举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适时对重大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督促案件办理。这一规定意味着,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或将常态化。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