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矩
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紧紧围绕“五个必须”和“七个有之”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16起,处分16人
压实“两个责任”
查处问题
267起
追责
3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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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字背书、巡察考核、述责述廉、问责追究等手段,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市委书记以身作则,带头示范,38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100余人次
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67起,追责374人
全市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情况
坚决惩腐肃贪
立案
1559件
立案
1759件
处分
1500人
处分
1722人
2015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情况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59件,处分1722人,同比增长12.66%和14.8%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立案6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55人,同比分别增长36.7%、118%、120%
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6件、涉及165人
各级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32件,追究刑事责任207人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函询谈话党员干部1127名
严抓换届风气监督
重拳查处了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聚餐等27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组织处理51人,并在全市通报曝光
持续纠正“四风”
查处违反
作风建设规定
697人
党政纪
处分
436人
全市主动申报“认干亲”145起,自愿解除97起;发现并纠正党内称呼庸俗化情况1182起,开展提醒谈话326人次
出台《关于党员干部拒收红包礼金的九条规定》,市委常委带头作出公开承诺,狠刹收送红包礼金歪风
全市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69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36人
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8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7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
查办“四风陋习”问题3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5人
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19期、案例457起
全市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情况
加大巡察力度
制定《衡阳市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衡东、耒阳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县级巡察机构
市委巡察机构年内派出5个巡察组,对5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9条,发现案件线索27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查处
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10个县市区所反馈的188个问题,细化为392项整改事项,全面建档,整改落实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44个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立案7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处理6人
强化源头治腐
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准则》《条例》专题讲座50余场次
注重警示教育,共有34批次3500多名党员干部到雁南、雁北、衡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开设党纪党规“微考堂”,举办全市“学党章党规、树清廉新风”知识竞赛,建成全国首家廉政文化主题雕塑园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全市61748名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登记备案,对130份文件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打造反腐“铁军”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出台《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配优配强县级纪委书记
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市县纪委班子内外交流达到三分之一
扎实开展“铸剑工程”,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1次、560余人
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管理纪检干部,严防“灯下黑”,受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52件,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