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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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0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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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后,
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吗?
  市民侯女士在选购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有人承租,租期还有九个多月,侯女士认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请问承租人的要求合理吗?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简单来说,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此时租赁权的效力优先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这是对物权效力的一项限制性规定,故承租人提出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侯女士可以把房屋租到期,或可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但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

  房产维权热线:8686264

  (记者  吴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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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后, 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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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日报版面六A06房屋转让后,
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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