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湖南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印发。首次将患者自费的16种以癌症治疗靶向药物为主的药物,正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这将有效减轻癌症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癌致贫返贫”的现实问题。
【新政】
涵盖多个癌症种类
记者看到,首次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16种药品,涵盖了肺癌、直结肠癌、乳腺癌、胃癌等多种癌症种类 ,包括伊马替尼等靶向治疗抗肿瘤药物。
据了解,目前大病保险特药支付工作细则正在制定中,新政将很快得以贯彻执行。根据规定,在一个参保年度中,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时,职工按照特药的医保结算价格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的支付范畴为:6万元以内(含6万元)职工按照70%、城乡居民按照60%支付;6万元以上12万元以内(含12万元)职工按60%、城乡居民按50%支付,超过12万元的特药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特药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以服用易瑞沙的肺癌晚期患者为例,患者吃五个月的药,费用约7万多元,之后的药品厂家终身免费提供,根据6万元以上报销额度,职工可报销4万多元,城乡居民则可报销3万多元。
【意义】
可减轻靶向治疗患者负担
“将靶向药物纳入大病保险的范畴,我认为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看完《湖南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详细内容后,湖南省肿瘤医院胸部内一科主任陈建华长舒了一口气,这是她盼了多年的结果。
从事肺癌临床治疗30多年,陈建华主任清楚知道,靶向药物能够给绝境中的肺癌晚期患者带来怎样的改变。“除了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也能让他们在最后的治疗时间里,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提升。”
陈建华主任也坦言,需要提出的是,精准的靶向治疗并不适用于所有癌症晚期患者,它的治疗只针对存在EGFR基因突变的腺癌患者。亚洲大约40%-50%的肺腺癌症患者存在EGFR基因突变,这就意味着我国近50%的腺癌患者可采用靶向治疗方式来延长生命。
【福音】
癌症或能当做慢性病治疗
长沙市民周荃鑫把新政当作福音,因为父亲需要使用的凯美纳药物也被纳入了本次的“特药”范围。
“一根救命的稻草,真的是这样。”周荃鑫告诉记者,父亲自去年年底被诊断为肺癌晚期,已经接受了2次化疗。“我是独生子,家庭条件不好,也确实没法承担靶向药物的费用。”父亲体谅周荃鑫的难处,坚持不肯使用靶向药物,可2次化疗下来,父亲的病情仍旧没有好转。
医生告诉周荃鑫,化疗只针对部分患者有用,建议他还是为父亲选择凯美纳治疗。“现在政策出来了,我还担心什么呢?”周荃鑫表示,父亲现在愿意使用靶向药物,自己的心里也舒坦了不少。
靶向药物到底能让患者生命延长多久?陈建华主任介绍, 近十年来,由于精准“靶向治疗”的使用,肺癌晚期患者生存期逐渐延长,3年至5年属于常见延长期,有的患者甚至可以更长。这意味着癌症或能当做慢性病治疗。
(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