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生成)4月20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733.75万人,城镇化率49.2%,比上年提高0.68个百分点。
市统计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比上年末增加3.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1.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49.2%。与2014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0.68个百分点,全市城镇人口比重稳步提高。
同时,受经济发展、城市设施、环境治理等因素影响,全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在全省来看仍相对滞后。
此外,从县(市)来看,2015年,全市7个县(市)常住人口平均规模为87.99万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3个,常住人口在50-100万人的3个,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1个,县级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83.94%,但城镇人口仅占全市城镇人口的34.54%,平均城镇化率只有40.6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53个百分点,7县(市)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