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发的《关于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将严格按 《衡阳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执行标准,不得超出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同时,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
根据标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其中课本费与2015年秋季比,略有降低,小学一至六年级每生每学期分别为33元、36元、62元、61元、75元、72元,初中生分别为121元、131元、68元。作业本费与去年秋季标准一致。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具体按衡价教〔2013〕210号文件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同时,已取消的中小学午休住宿费收费项目,不得强制学生中午离开学校。(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