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规划管理统一性原则、城乡统筹原则、合理布局原则以及生态优先原则。强调要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其中包括实行市本级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县乡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
为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意见》提出要科学谋划城市远景规划,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建设时序作总体性的长远规划安排,实行规划一张图。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全面覆盖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启动城市设计工作、加快编制乡镇总体规划等。
记者注意到,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块,《意见》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城乡规划调整程序、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村民建房管理、城乡规划空间管制等方面,都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