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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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8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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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法院:
货运起纷争,调解促和谐

  衡阳晚报讯 (通讯员  王娟  谢科)近日,雁峰法院顺利调解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得以化解,握手言和。

  2021年12月1日,通某公司与承运人屈某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书,约定由屈某运送两台叉车至怀化客户公司。途中,因屈某驾车操作失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搭载的两台新叉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屈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后来,通某公司只能重新购买两台同型号配置的新叉车交付客户。但双方对后续的赔偿多次协商无果,通某公司将屈某诉至雁峰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1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驾驶员屈某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小伙子,从事货物运输行业不到2个月,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了多次调解,原被告对该案件事实、证据均不存在异议,屈某也从最初的一言不发逐渐敞开心扉,真诚希望在赔偿金额方面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梳理,抓住双方的矛盾焦点,并从法理、情理、人性、财力出发,多角度分析,双方在耐心劝说下均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了由通某公司代为折价处理受损叉车,并积极联系买家双方确定价格,屈某就剩余损失进行补足,且通某公司给予屈某2年赔偿期限的调解方案。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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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四A04货运起纷争,调解促和谐 2022-02-08 2 2022年02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