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李泉丽
本报讯 9月9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阳中队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涉案嫌疑人刘某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9月8日凌晨5时51分,交警向阳中队接到报警:107国道廖田街道办事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现场仅遗留一些玻璃碎片洒落物及一大片血迹,没有看到受伤人员。出警民警留下一组人员勘察现场,其余人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沿途寻找伤者,终于在事故地点1.5公里外的一个垃圾桶旁发现伤者谭某满身鲜血躺在地上,且意识模糊、伤势严重。民警立即联系120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将伤者情况通知其家属。
向阳中队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由于案发凌晨,事故地点没有监控,沿途监控清晰度不足,无法确定肇事车辆,侦办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扩大排查范围,通过时间轴查看国道沿线监控摄像头及卡口照片,排查百余台车辆,发现一台车牌为湘D×××49的黄色三轮摩托车存在重大嫌疑。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该车辆几经转卖,车主已经更换多人。向阳中队民辅警在案发19个小时后成功确认肇事车主为衡南县云集镇毛塘村的刘某,且肇事车辆及车主一直未回家。通过民警与村干部到刘某家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及宣传法律,刘某于9月9日13时到向阳中队投案自首。
据刘某交代,9月8日其驾车去廖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刘某未停车一直逃逸到耒阳市大和圩乡春江铺村,并拆除车牌将车遗弃。为闭合证据链,办案民警在耒阳市大和圩乡春江铺村找到肇事车辆,刘某对肇事现场进行指认,并对其驾车致人受伤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事故伤者谭某在医院接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