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李少蓉
本报讯 7月2日,记者从雁峰交警大队了解到,雁峰警方于6月23日依法刑事拘留2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
6月22日19时许,雁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唐笛驾驶警车前往处理一起交通事故,途经雁城路某酒吧路段时,发现2名男子正在路中间拦路并拍打过往车辆,其行为已妨碍高峰期车辆正常通行秩序,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唐笛见状果断下车执法,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唐笛首先对两名男子进行劝导,但两名男子置若罔闻,多次折返到路中间拦路拍车。出于安全考虑,唐笛遂将两名男子带至路边,在带离过程中两名男子不断推搡并辱骂民警,导致唐笛脖子、手臂多处被抓伤。民警表明身份,在口头警告两次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两名违法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市公安局雁峰分局环城南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崔某某、冯某某二人控制并带回所内进行调查。
经检查,雁峰交警大队民警唐笛警服肩章、扣子被扯掉,颈部、手部及膝盖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经法医鉴定:唐笛“全身软组织擦伤”等损伤符合他人使用钝器(拳头类)作用形成,属于钝器伤;评定为轻微伤。
6月23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崔某某、冯某某被雁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