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将研究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有关措施落地见效。
正所谓,“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早已有之,但野味产业一直屡禁不止,原因或许复杂多样。说白了,重发展、轻环保的观念在一些地方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保护野生动物与其他环保议题一样,往往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困境。尤其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效益似乎更是可望而不可及,也使其在施政序列中容易被边缘化。如今纳入环保督察,既查不法企业,更督党委和政府,无疑可以倒逼相关部门扛起责任,切实做到真抓实抓。
当然,野生动物保护是一场持久战,寄希望通过一两次督察彻底解决问题并不现实。在此过程中,各地方政府不妨开动脑筋,将环保理念引导、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结合起来。比如,在江苏、云南、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相关部门以登记进行源头把关,将“野味”“野生动物”等字样加入全省禁限用字词库;再比如,《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食用野生动物拟最高罚款1万元。总之,地方政府重视起来,执法手段硬起来,多措并举之下,人们对滥食野味的认识,才会从“很残忍、不文明”提升到“违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用人命为无知埋单的悲剧才能不再上演。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变化是息息相关的。在某种程度上,人和野生动物是生命共同体。从内心深处敬畏自然,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侵扰,这是我们保障人类健康安全的现实选择,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