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功处置一起突发事件,被告人突发疾病,甚至出现自残,法院及时有效处置,成功排除“险情”。
11月15日上午10时许,衡阳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被告人汪某某在候审期间突发疾病,手足抽搐倒在羁押室,并有撞击头部的自残倾向。
突发警情后,负责看管的法警果断处置,立刻上前制止了其可能自残的行为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紧急上报警队领导。警队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处突预案,紧急调配警力,并与案件承办人对被告人汪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简单的救治。救护车赶到后,警队领导、刑事庭领导及处突法警将被告人汪某某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紧急救治,被告人脱离了危险,在确认被告人汪某某病情稳定后,处突法警将其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事后,被告人及其家人对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被告人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努力工作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