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明确,长三角规划范围将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其中,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纲要》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