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能进高速,我的行为错了,下不为例。”甘肃白银的李某因闯入高速公路,在被交警拦下后,选择掏出手机发朋友圈集赞接受处罚。白银交警部门表示,对轻微交通违法开出这种特殊“罚单”,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亦是希望通过柔性执法达到教育目的。
事实上,不仅仅是甘肃一地如此,在全国多地,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有类似的做法。可以说,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柔性执法”已经成为趋势。
柔性执法之所以广受欢迎,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不少人来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并非故意为之,大多数情况都属于情有可原。有的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有的是因为道路资源有限迫于无奈,还有的可能是外地车不熟悉道路情况等。如果“一刀切”地强行罚款罚分,虽然合规但未免不近人情。毕竟,惩戒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而通过发朋友圈集赞这样的柔性执法方式,既可以达到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又可以通过熟人间的社交传播,让宣传效果更好。
有人担心这样网开一面,会不会有放任之嫌,会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从各地对柔性执法的情况来看,大多是初次免罚。如果一犯再犯,哪怕是轻微违法,还是需要接受处罚的。这样就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执行的人性化的统一。其实,法律无外乎人情,是将大多数人的意志统一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执法过程中,在保证不违反公平正义前提下,兼顾法理与人情,也应当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