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目前,共有432名异地户口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记满12分未参加满分教育学习考试。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上述驾驶员尽快到违法行为地或驾驶证核发地衡阳“回炉”学习。
据了解,432名异地户口驾驶证中,一个记分周期内满24分以上达64人,最高分是一位户口所在地为广东省的驾驶人,累积记分达63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民警夏笃仪介绍: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在12分以上24分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在24分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需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记分才予以清除。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驾驶人预留电话一一进行联系,432个电话只有136人联系上,其余为空号或无人接听状态。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以及第104条第1项规定,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