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者看台
周卫国
这几日,“长沙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接报警后,及时用木棍捕杀了一条咬伤4名行人的金毛犬”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有人将打狗现场图片传到网上,一群“爱狗人士”对当街“打狗”行为大加指责,人肉搜索出警人员。更过分的是,还肆意拨打占用当事派出所报警电话至瘫痪,有的人则骚扰警员的家人。这些“爱狗”人士对那些被无主之狗无故咬伤、需要治疗的伤者却不甚关心。某些“爱狗”人士视“狗命关天”,却无视常人生命之安,他们的举动,让笔者感觉比这股刚到的寒流,更让人觉得全身冰冷。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的理念正在流行,社会群体中养狗、爱狗、护狗的人员增多,打狗、虐狗、吃狗被看成不道德的事。在这种潮流下,关于动物的保护和救助,已成为一些组织的日常行动。
近年来,媒体报道河北、云南、广西等地的动物保护志愿者,他们在高速路冒险拦截贩狗货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新闻,其实与此次打狗事件表现出来的维护“狗权”如出一辙。作为动物保护志愿者,关注弱势,保护动物,是件好事,其关爱保护动物的理想与实践,也值得尊重与支持。但就如“真理向前一步就会变成谬误”,过分爱狗者所追求的“爱狗”道德,把“狗权”高于一切的做法,就是冲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与文明相悖。
上天有好生之德。“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等,既是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也是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文明社会里,人的生命最珍贵,人的尊严最宝贵!尊重生命、保护生命是文明的要义、道德的使命。诚然,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健康权、平等权都需要得到尊重、维护和保护,但那是要在人的生命得到保护、不受伤害的前提下。长沙发生的此次打狗事件中,是因无主之狗当街发狂无故咬人在前,而民警接警依法处理、消除公共安全现实危害在后,虽然有打狗手段方式与时间场所上的“偏颇”,于法于理都可以接受。但“爱狗”人士却采用骚扰等过激手段和行为,为“狗命”叫屈,明显超出了道德和道义的边界,是一种极端的道德,这样的道德后果太过沉重与严酷。
为一条发狂咬人丢了“狗命”的“疯狗”叫屈,而对人的生命与尊严予以轻视的做法,这样的道德是假道德,这样的文明是假文明,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