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祁东县法院黄土铺法庭诚邀当地村支委,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被告肖某龙与被告肖某阳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响应国家的扶贫政策,于2016年农历10月在黄土铺镇教师街修建安置房,雇请原告肖某桥等人做点工。同年12月27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被告一楼客厅搞墙壁粉刷时,因台子脚手架的横档突然断裂,致使原告从脚手架上摔下致残。原告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期间二被告多次看望原告,并支付了4500元医疗费。后双方因赔偿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0万余元。
据了解,二被告家境贫困,被告肖某龙患疾多年,已丧失劳动能力,其子尚在读书,其赔付能力有限。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庭前邀请双方的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经多方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万元(已兑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