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吟吟)12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1—11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1件,形成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尖兵利刃”。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综合采取开展专项行动以及“双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规范生态、固废、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领域环境监管,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中,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2020年度152个、2021年度71个涉自然生态保护地问题进行实地核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01个。在“2021年清废行动”中,排查发现的60余个固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对1782家涉危废企业实行平台管理,共发现危废问题462个,目前分类整治正有序推进,其中已立行立改341个。严格核与辐射日常监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5批次,出具问题整改意见90份。
与此同时,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湘江干流衡阳段112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了排查建档和监测溯源,其中134个入河排污口通过封堵截污等方式完成了立行立改,四条主要支流457个入河排污口完成了排查建档。
在机动车执法监管方面,全面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挂牌工作,对1003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编码登记;与交警等部门联合上路执法,今年以来共查处排放不合格机动车30余台。
在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做好服务文章。并在全省先行先试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试点,积极探索推进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行政审批职能按程序赋权给园区,并明确“审批不过夜”要求。今年以来,该部门对41项审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下放48个行业56个小项环评审批权限,建立了环境执法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165家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对27大类74类行业实行简化或豁免环评审批,共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5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