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推行重大项目建设“承诺兑现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园区、部门、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就重点项目开复工时限、年度建设任务(在建项目年度任务分解到季)、项目建设成效等签署承诺书,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并组建专班力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实现目标。市发改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承诺兑现制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投产达效等进行监督,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要为办成想办法,不为不办找理由”的理念,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要求,限期办理用地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